受益人指定優先於遺囑:遺囑寫得再完整,401k 沒改還是照舊
這是婚後財務裡最容易漏、後果卻最直接的一項。而且它的邏輯跟多數人的直覺相反。
受益人指定優先於遺囑
你的遺囑可能寫著「所有財產給配偶」,但壽險受益人欄位卻還填著母親的名字。錢會給母親。
因為這類資產是「依契約指定受益人」的,不經過遺囑分配的程序。遺囑管的是沒有指定受益人的財產。
所以寫遺囑(見清單第 57 項)跟改受益人是兩件事,都要做而且更改受益人其實更急,因為這不需要律師,五分鐘就能處理好。
婚前的保單受益人是誰
多半是父母。因為你買保險的時候還沒結婚,那時候最自然的選擇就是父母。
結婚之後如果沒改,那個欄位就一直是父母。而多數人根本不記得自己填過什麼。
要改的清單
- 壽險
- 401k
- IRA
- 公司團保(含團體壽險,很多人不知道公司有幫你保)
- 車險
- 房屋險
既然都要進公司的 HR 系統了,這件事跟改姓名、W-4、加保配偶一起做(見清單第 17 項)。
401k 有一條特別的規定
IRS 官方說明:
"Most plans require a married participant to obtain his or her spouse's written consent to change beneficiaries and/or the form in which the plan will pay out benefits."
也就是說,已婚的人如果要把 401k 的受益人指定給配偶以外的人,多數計畫要求配偶書面同意。
兩個細節值得注意:
- 原文寫的是 "Most plans"不過這不是全部,實際情況還是要以你那份計畫文件為準。
- 配偶簽署的放棄書通常還要經公證人或計畫代表見證,不是自己簽個名就算
這條規定的存在,本身就說明了法律有多重視配偶對退休金的權益。
來源:IRS:Retirement topics: Getting married
什麼情況會想指定配偶以外的人
不是每個人都要把受益人全部改成配偶。合理的例外:
- 有前次婚姻的子女主要就是想確保他們能拿到一部分。
- 要照顧父母
- 再婚且雙方各有資產
這些情況更需要正式處理:受益人指定 + 遺囑 +(必要時)婚前協議(見清單第 72 項),三者要一致,不要互相矛盾。
做完之後留紀錄
改完受益人,把確認信或截圖存起來。這件事沒有人會定期提醒你檢查,而等到出問題時你已經不在了。留下紀錄是給家人的線索。
建議每隔幾年、或每次有重大生活變化(生小孩、換工作、離婚)時複查一次。
一句話
受益人指定贏過遺囑;婚前的保單多半還填著父母,五分鐘就能改,但沒改的話配偶什麼都拿不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