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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身分不會自動給你醫療決定權:那要靠一份文件

這一項的成本很低、做起來很快,但沒做的話,代價會出現在你最無法承受的那一刻。

一個很多人以為錯的前提

「我是他配偶,所以我當然可以幫他做醫療決定、可以看他的病歷。」

這句話在法律上不成立。

配偶身分本身不會自動給你醫療決定權,也不會自動給你病歷調閱權。醫院要看的是文件,不是關係。

在緊急狀況下,如果你拿不出那些文件,醫院可能不讓你做決定。這不是他們故意刁難,而是得照法規辦事。

三份文件

第三份最常被漏掉。前兩份給的是「決定權」,HIPAA 授權給的則是「知道的權利」。要是沒有這份授權,醫院連病情都不見得能透露給你。

為什麼婚後特別要做

結婚之後,你們的生活綁在一起:共同的房子、共同的帳單、可能有小孩。一方突然失能時,另一方不只是情感上的照顧者,還要實際處理一堆事。

到那個時候,你根本不會有時間跑法院聲請監護權,因為那是一個要花上好幾個月、而且非常折磨人的程序。

對跨國夫妻更重要

如果你們是跨國婚姻,或其中一方的家人在台灣,這幾份文件的重要性又高一層:

怎麼做

這幾份文件通常會跟遺囑一起處理(見清單第 57 項),遺產規劃律師會一併準備。狀況簡單的話,也可以用線上服務,或是直接向醫院索取,很多醫院都有現成的 healthcare proxy 表格可以拿來填。

各州的表格與見證要求不同,有些要公證、有些要兩位見證人。填之前確認你們州的規定。

做完之後

一句話

三份文件、一個下午就能弄好,而它們在你最需要的那一刻決定你有沒有話語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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