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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後姓名要在申請 license 那一刻決定:錯過就得上法院

在美國結婚,改名這件事的成本落差極大,而決定落差的是一個很短的時刻:你們兩人坐在 county clerk 櫃檯前填 marriage license 申請表的那十分鐘。

表格上那一格

marriage license 的申請表上有一欄,問你婚後要使用什麼姓名。當場填了,之後拿著核發的結婚證書(certified copy)就能一路辦下去:先改社會安全卡,再改駕照,最後改護照。整條路徑上沒有人會再問你「你憑什麼改名」,因為那張證書本身就是法律依據。

當場空著,事後才決定要改,多數州的答案是:請你去法院聲請一份改名的 Court Order。那是另一套程序,要遞狀、要繳費、有些州還要求刊登公告,等待期以月計。同樣一件事,一邊是免費、附在 license 費用裡,一邊是律師費加規費加好幾個月。

為什麼很多人會空著

大家其實知道可以改,只是那一刻腦子裡都在想別的事。申請 license 那天,兩個人的注意力多半在準備證件、算算日期能不能趕上,姓名那一欄看起來就像個「之後再說」的地方。加上很多人當下還沒想好要不要冠夫姓,結果就這樣空著交出去了。

比較保險的做法是:只要你有一點可能會改名,就先填上去。填了不代表你非用不可,證書上雖然寫著新姓名,但如果你不去改 SSN、不去改駕照,實務上你依然是原本的名字。反過來可就麻煩了:要是當初沒填,後面就沒有這條捷徑了。

可以怎麼改

各州允許的組合不完全一樣,但常見的幾種是:改成配偶的姓;把原姓改成中間名再加配偶的姓;兩個姓合併成複姓(有些州允許加連字號,有些不允許)。要注意的是,「創造一個全新的、跟兩人原本姓氏都無關的姓」通常不在 marriage license 的範圍內,那還是得走法院。

另外,這一欄是給配偶雙方的,不是只給女方。男方要改姓、或兩人都改,同樣填在這裡。

填完之後的順序不能亂

拿到 certified copy 之後,第一站一定是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,不是 DMV,也不是護照。因為 DMV 和護照機關都會回頭查 SSA 的資料庫,SSA 那邊還沒更新,你到 DMV 就是白跑一趟。SSA 送出後還要等聯邦資料庫同步,大約一到兩天,太早去一樣會被擋。

還有一件跟蜜月直接相關的事:機票上的姓名必須跟你出發當下手上那本護照一致。改名後護照要六到十二週才換得好,而蜜月機票通常早就訂了。所以機票一律用「護照上現有的名字」訂,不要用新姓名。這是整份清單裡最容易毀掉蜜月的一個細節。

一句話

你這輩子改名最省事的機會,是在櫃檯的那十分鐘。不確定的話,先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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