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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人只要一位,但簽名簽錯格可能整張退件重辦

如果你辦的是 public marriage license,就需要證人到場。這一項本身很簡單,會出事的地方只有一個:簽名。

要幾位

加州的 public license 需要 1 位證人。部分州要求 2 位。這是逐州規定,查你要辦的那一州。

如果辦的是 confidential license(加州等部分州提供),則不需要證人這也是它跟 public 最主要的差別之一。不過代價是之後要調閱副本比較麻煩,如果你打算辦配偶綠卡,就不建議選這個(見清單第 2 項)。

誰可以當

通常的要求是:年滿 18 歲、能理解這場儀式的性質。不需要是親屬,不需要是美國公民,不需要事先登記。

實務上就是找一個當天會出席、清醒、能簽字的成年人。伴郎伴娘最常見。

真正的風險:簽名

證人要親筆簽在 marriage license 上,而那張紙是要送回郡政府登記的法律文件。常見的退件原因:

被退件可不是「重簽一次」這麼簡單。文件退回去時期限還在跑(多數郡要求儀式後 10 天內送回),而且通知是寄給證婚人而不是你,你根本不會知道出事了。

怎麼避免

  1. 當天由證婚人主導簽署,不要讓大家傳著簽。證婚人通常最清楚哪一格是哪一格。
  2. 用黑色原子筆。準備兩支,放在文件袋裡(見清單第 126 項的當天文件包)。
  3. 簽完當場檢查一遍:每一格都有簽、都在框線內、沒有空白欄位。
  4. 簽完之後,拍一張清楚的照片再交給證婚人。萬一之後真的出問題,你手上有一份當天的紀錄可以對照。

安排上的小提醒

簽署通常安排在儀式結束後、賓客還沒散場前。這時候大家情緒好、人都在,處理起來最順利。如果拖到宴會中段,證人可能已經喝了幾杯,這會帶來另一種退件風險。

另外,請證人的時候順口講一句「儀式後要麻煩你簽個名」,不要當天才臨時抓人。有人會因為「我不是美國公民可以嗎」而遲疑,事先講清楚可以省掉現場的尷尬。

一句話

找誰都行,重點是簽在對的格子裡、用不會消失的筆、簽完拍張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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