邊收禮邊記錄:不要等婚禮結束才回想誰送了什麼
感謝卡要在婚禮後 3 個月內寄出。而寫得出來的前提是:你知道誰送了什麼。
當下記錄,不要事後回想
婚禮當天會收到:現金紅包、包裝好的禮物、直接寄到家裡的 registry 商品、以及一些沒有署名的東西。
如果不當下記,等到三週後坐下來要寫卡片時,你會面對一堆分不清誰是誰的東西。
做法:指定一個人拿一本簿子或用手機記。禮金那部分本來就要有專人負責(見清單第 114 項),順便把記錄的工作一起交給他。
要記的欄位很簡單:姓名 / 內容或金額 / 收到的時間或方式。
紅包的記錄要跟現金分開存放
兩個理由:萬一現金遺失你還知道誰給了多少;而禮金簿本身有隱私性,不該跟現金放在同一個容易被翻的地方(見清單第 114 項)。
華人婚禮的額外用途
禮金紀錄不只是為了寫感謝卡,它是之後回禮的依據。
華人的人情往來是長期的:對方結婚時你要包多少、對方家裡有喜事時怎麼處理,都會參考當初收到的金額。這份紀錄要長期保存,不是寫完卡片就丟。
建議婚禮後把它整理成一份電子檔(試算表),跟長輩確認過金額無誤,然後存起來。
感謝卡要具體
具體提到對方送的禮物或幫的忙,不要罐頭文字。
「謝謝你的禮物」跟「謝謝你送的那組咖啡杯,我們每天早上都在用」是完全不同的東西。後者證明你真的知道他送了什麼、也真的在用。
對沒送禮但幫了忙的人記得也要寫卡片給伴郎伴娘、幫忙接送機的親戚,還有當天幫忙收禮金的長輩,他們付出的心力遠比一份禮物還多。
三個月是上限不是目標
越早寄越好。實務上的做法是分批寫:
- 婚禮前就收到的禮物(registry 寄到家的),婚禮前就可以先寫
- 婚禮後兩週寫一批
- 蜜月回來再寫一批
一次寫一百張會拖到永遠寫不完,分成三次每次三十張就可行得多。
語言的選擇
給台灣長輩寫中文、給美國朋友寫英文。這聽起來理所當然,但很多人為了省事全用同一種語言。對長輩來說,收到一張親手寫的中文卡片,感受真的完全不同。
一句話
當下就記、紅包紀錄長期保存(那是之後回禮的依據)、卡片要寫得具體、分三批寫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