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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婚派對的名單不能比婚禮寬:受邀的人婚禮也一定要邀

訂婚派對在訂婚後 1–3 個月。傳統上由女方父母主辦,現代多由新人自辦。

它的規則很少,但有一條沒有例外。

唯一的鐵則

受邀訂婚派對的人,婚禮也一定要邀。

換句話說:訂婚派對的名單不能比婚禮寬。

這跟 Save the Date 是同一個邏輯(見清單第 36 項)。你如果已經把對方拉進這場婚事的圈子,正式婚禮時卻把他排除,那是很難補救的失禮。

所以實務上的做法是:訂婚派對只邀 A 層(見清單第 48 項的分層)。如果你的婚禮名單還沒定,那訂婚派對就辦小一點,原則是寧可少邀,不要多邀。

誰辦

傳統上是女方父母,但現在多半是新人自己辦,或雙方家庭合辦。

如果雙方父母都想主辦,那本身就是一個訊號:兩個家庭需要一次好好認識的場合這其實是訂婚派對最實際的功能,特別是跨文化的婚姻,能讓兩邊家長在婚禮的忙亂之前先見過面、吃過飯。

華人家庭的訂婚傳統

華人有自己的訂婚儀式(文定、下聘),跟美式的 engagement party 是兩套系統。

常見的處理方式:

這件事要早點跟雙方父母談,因為長輩對「訂婚」的期待可能比你想的具體(要不要下聘、要不要看日子、要不要請哪些親戚)。

禮物的問題

訂婚派對的賓客有時會帶禮物。要注意:不要在邀請上提到 registry這跟喜帖一樣,在美式禮儀裡不太得體(見清單第 115 項)。

而華人賓客可能會包紅包,這也很自然。兩邊都有的話記得記錄下來(見清單第 56 項),這份紀錄之後回禮會用到。

可以很簡單

訂婚派對不需要是一場小型婚禮。在家裡辦一頓飯、訂一間餐廳包廂,都完全可以。

它的價值在於「兩家人見面」和「正式宣布」,不在於規模。把預算留給婚禮本身(見清單第 40 項)。

一句話

名單只邀 A 層、辦小一點沒關係;如果雙方父母都想主辦,那就是兩家該好好見一面的訊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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