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-485 审核期间没有 Advance Parole 就出国,案件视为放弃
这是办理配偶绿卡最常见也最严重的误区,而且偏偏最常发生在最不巧的时候:台湾突然有急事,非得立刻飞回去。
两份文件
在 I-485(境内调整身份)审核期间,你的旧签证身份通常已经不能用来重新入境。这时候要靠两份额外的文件:
- Advance Parole(Form I-131):审核期间出国、并且能回得来的许可
- EAD(Form I-765):工作许可
没有 AP 就出国会怎样
你的 I-485 会被视为放弃(abandoned)。
这可不是「延后处理」或「回来补件」那么简单,而是整个案子直接作废。你之前排的队、缴的规费、等待的时间全部归零,一切得重新来过。加上人已经在国外,重新申请的手续只会更繁琐。
这条规则没有「我只出去三天」的例外,也不会因为你有正当理由而网开一面。
最容易出事的场景
不是旅游,是奔丧。
台湾的长辈突然过世,你要立刻飞回去。那个当下没有人会先想到移民文件,而 AP 的核发要好几个月这东西你不可能临时申请就有。
所以正确的做法是:递交 I-485 的时候就一并申请 AP 备用。不是因为你计划出国,是因为你不知道会不会需要。这份文件放著没用到最好,需要用到的时候它已经在手上。
费用的假设不要再用了
过去常听到「AP 和 EAD 跟 I-485 一起递不另收费」。这已经不是安全的假设USCIS 这几年调整过规费结构,而且他们刻意不在表格页标示单项金额,一律要大家用试算工具查询。
递件前用官方试算工具算一次当期金额,不要照旧信息准备支票。
不要先订不可退的机票
AP 核发要数月,而且时程不保证。如果你有非去不可的行程(例如国外的婚礼、家人的重要日子),先确认 AP 到手,再订机票。
如果把顺序搞反,先订机票再赌 AP 会及时拿到,很多人最后都是白白赔掉机票钱。
拿到 AP 之后也要注意
- AP 有效期限内可以多次进出,但每次入境仍由边境官员决定是否放行
- 出国期间如果 I-485 还在审,万一 USCIS 寄了补件通知(RFE),你在国外会非常难处理。出国前请务必确认地址正确,并找人帮忙留意信箱。
- 某些身份背景(例如曾有逾期居留纪录)出境仍有风险,这种情况出发前一定要问律师
一句话
递交 I-485 时就顺手把 AP 一起申办,就算你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也一样。因为等你需要它的那一天才想办,通常都已经来不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