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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让 FATCA 变宽松,却让 FBAR 变危险:方向是相反的

这是在美台湾人最常忽略、罚则却最重的一项。而最容易搞错的地方是:结婚对这两套制度的影响方向完全相反。

两套制度,不是同一件事

FBAR(FinCEN Form 114)

FATCA(Form 8938)

方向相反在哪里

很多人听到「结婚后海外资产申报要更小心」,直觉想到的是 8938。但实际上:

而合报之后,配偶的帐户要一起算

所以真正的陷阱长这样:两个人各自在台湾有帐户,单独看都不到一万美元,都以为不用报。合起来一算,超过了。

什么东西算「海外帐户」

比多数人以为的广:

最后这一项最容易被漏掉。很多人在台湾有一个小时候父母开的户头,自己甚至没在用,但那个帐户在申报义务上是算的。

非美籍配偶选择合报的代价

如果你的配偶不是美国人,但为了省税选择合报,那等于自愿被视为美国税务居民(他的)全球所得都要向美国申报,海外帐户也一并纳入。

如果他在台湾还有收入、有投资、有继承来的资产,这个选择的影响远超过当年度省下的那点税。这件事应该在报税之前想清楚,不是报完才发现。

罚则

未申报的民事罚款可达帐户余额的相当比例,故意隐匿有刑责。这不是「补报一下就好」的等级。

该做什么

  1. 婚前就有台湾帐户的人,合报前先咨询跨国税务会计师。这笔咨询费比事后的罚款便宜非常多
  2. 把两个人所有海外帐户列出来,加总看看有没有超过 $10,000
  3. 特别要注意「年度内任一时点」这句话,就算你年底帐户只剩一千块,只要那一年当中有任何一天超过门槛,就得申报。

官方来源

一句话

结婚会让 8938 的门槛变宽,但对 FBAR 来说反而更危险,因为 FBAR 不看你的婚姻状态,却会把配偶的帐户一起算进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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