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偶綠卡的第一個岔路:人在境內走 I-485,人在海外走領事館
配偶綠卡不是一條路,是兩條。走錯的話,準備的文件、花的時間、繳的費用都不一樣,所以第一件事是先確認你屬於哪一條。
判斷標準只有一個
外籍配偶現在人在哪裡。
配偶已在美國境內
走 Adjustment of Status(境內調整身分):
- I-130(親屬移民申請)+ I-485(調整身分)可以同時遞件
- 審核期間人留在美國
- 可同時申請工作許可(EAD)與旅行許可(Advance Parole),見清單第 121 項
- 最後在當地 USCIS field office 面談(見清單第 118 項)
配偶在海外
走 Consular Processing(領事館程序):
- I-130 先送,等核准
- 核准後案件轉到國家簽證中心(NVC),再轉到當地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
- 在海外面談
- 拿到移民簽證後入境,綠卡之後寄到
兩條路的實際差別
| 境內調整(I-485) | 領事館程序 | |
|---|---|---|
| 遞件方式 | I-130 + I-485 可同遞 | I-130 先送,核准後才續辦 |
| 等待期間人在哪 | 美國 | 海外 |
| 期間能否工作 | 可申請 EAD | 不適用 |
| 期間能否出國 | 要有 Advance Parole,否則案件視為放棄 | 本來就在海外 |
| 面談地點 | 當地 USCIS | 海外使領館 |
為什麼要先確認再準備文件
兩條路要的表格不同、費用不同、時程差很多。先搞清楚走哪條,可以避免:
- 照著網路上另一條路的清單準備,結果缺件
- 用錯誤的時程規劃工作、租約、生活安排
- 算錯總費用
還沒結婚的第三種情況
如果外籍伴侶在海外、而你們還沒結婚,那還有 K-1 未婚妻/夫簽證這條路(見清單第 71 項):先入境、90 天內結婚、再遞 I-485。
但如果你們已經結婚了,就不要考慮 K-1,直接走 I-130。
共通的部分
不管走哪條路,這幾件事都一樣:
- 核心文件(I-130、I-130A、I-864 等,見清單第 21 項)
- 婚姻真實性證據(見清單第 22 項),而且要從結婚第一天就開始累積。
- 移民體檢 I-693(見清單第 117 項)
- 如果結婚未滿兩年,拿到的會是條件式綠卡,兩年後還有 I-751(見清單第 119 項)
費用
USCIS 刻意不在表格頁公布單項金額。用官方試算工具算你這條路的總額。
一句話
先看配偶人在哪裡,再決定走哪一條;已經結婚就不要碰 K-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