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證結婚的完整流程:五個步驟,兩個限制
不辦婚禮、只完成法律程序的話,整件事就是這五步。加起來典型 $50 到 $300(含 license 與儀式),花的時間主要在等待與排隊。
五個步驟
- 預約直接去 county clerk 的官網預約就可以。有些郡的熱門日期比較搶手,需要提前一兩週約。
- 申請 license兩人都需要親自到場,記得帶 ID 正本,還有現金或支票(見清單第 4 項)。
- 依規定等待期加州沒有等待期,拿到了就能用,但有些州要等 1 到 3 天(見清單第 3 項)。
- 到法院儀式這是公證儀式(civil ceremony),過程大約 10 到 15 分鐘。
- 領 certified copy儀式結束後 2 到 6 週就能申請,建議你一次申請 3 到 5 份(見清單第 10 項)。
有些郡的申請和儀式可以同一天完成(沒有等待期的話),有些要跑兩趟。預約時就問清楚。
限制一:只在平日上班時間
多數法院只在平日辦理,而且名額有限。這代表:
- 兩個人都要請假
- 熱門的日期(例如 情人節、雙數日期)要更早約
- 臨時起意「今天去結婚吧」通常行不通
限制二:服裝
沒有硬性規定,但過於隨便可能被要求更換。短褲、拖鞋、背心是常見的被擋原因。
當作去正式場合穿著就可以了。當天會拍照,不少人事後才後悔那天穿得太隨便。
當天要帶的
- ID 正本
- 證人(依州別,加州 public license 要 1 位)
- 現金或支票很多郡的辦公室是不收信用卡的。
- 提早 30 分鐘到到了現場需要過安檢,也要稍微找一下對的辦公室(見清單第 8 項)。
誰適合走這條路
- 不想辦婚禮的人這兩者在法律上完全一樣,沒有任何差別。
- 移民時程趕的人先把法律結婚完成,I-130 就可以開始跑,不必等到婚禮那天。
- K-1 簽證入境的人90 天是硬期限,先公證登記再說(見清單第 71 項)。
- 要辦目的地婚禮的人在國外辦的儀式不一定在美國自動具法律效力,先在美國完成登記最保險(見清單第 124 項)。
- 之後要辦大婚禮的人把法律程序和婚禮分開,婚禮當天就不用擔心 license 有沒有簽好、送回去。
一個要先講好的事
如果你們打算「先公證、之後再辦婚禮」,法律上的結婚日期是公證那天。之後所有表格、報稅、移民文件填的都是那個日期。
這件事要先跟雙方家人講清楚,避免日後對「結婚紀念日是哪天」有不同認知(這是小事,但講清楚比較好)。
一句話
五個步驟裡最容易卡的是預約和等待期;穿正式一點,因為那天也會拍照。